公路标识的设置要求:
1.内容相近的标志设在同一根杆上时,应左右分开。有辅助标志的主标志和无辅助标志的标志并设时,原则上应左右分开。
2.必须单独设置的标志:解除限制速度标志、解除禁止超车标志、线形诱导标志、分(合)流诱导标志、干路先行标志、会车先行标志、会车让行标志、停车让行标志、减速让行标志。
3.有辅助标志的主标志与没有辅助标志的标志并设时,应如图1.2.7所示安装。辅助标志须安装在被说明的主标志下缘,只对该标志起说明作用。主标志下方的辅助标志的下端,距地高为200-250cm,公路标识,两侧距路缘石≥250cm。当需要两种以上内容对主标志进行说明时,可采用组合形式,但组合的内容不应多于三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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